第二课 法理的救赎与生机的救恩第二天

最后更新于:2025-09-27 19:40:52

约壹一9 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

所以神照着祂的心爱……〔并〕照祂生命的生机,要为人所作的一切,都必须神照祂公义的要求,在法理上将堕落的罪人救赎回来。神的公义要求神赎回那些罪人。……神将罪人救赎回来,祂就可以在法理上自由的照祂的心愿,凭祂的生机所能的,为所欲为。“为所欲为”这四个字好像不大正面,怎能说神可以为所欲为?……所以在圣经里,我们看见强盗得救(路二三39~43),也看见妓女得救(太二一31~32,参路七37,约四17~18)。神今天实在是可以为所欲为。因此,神完整的救恩就有照法理所需要的救赎,并凭神生命的生机所能完成的拯救。我们必须分别救赎、拯救和救恩,这三个“救”。救赎是法理上的,拯救是生机上的,二者合起来就是完整的救恩。(《神救恩生机的一面》,五至七页)

什么是神的义?神的义就是神作事的方法。爱是神的性质,圣洁是神的性情,荣耀是神的自己。但是公义是神的手续,是神的道路,是神的方法。神因着是公义的缘故,所以就不能随着祂自己的爱来爱人。神不能随着自己所要的赐给人恩典,神不能凭着心里所想的来救人。不错,神救人是因为祂爱人,但祂这样作必须与他自己的义,与祂自己的手续,与祂自己的道德,与祂自己的道路,与祂自己的尊严,与祂自己的威严相合,才可以。(《神的福音》卷一,九九至一○○页)

有一件事请你们记得,当主耶稣还没有死的时候,神如果赦免我们的罪,神就是不义。反过来说,当主耶稣死了之后,神如果不赦免我们的罪,神也是不义。……没有血的救赎是不义;有了血,我们还不得救,也是不义。(《神的福音》卷一,一二二至一二三页)

你信了主,第一次尝着了这么大的爱,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救主,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救恩,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释放,而你不能为着主作见证,把你当作一个光去点亮别人,那你真是太对不起主了!(初信造就,第十八篇)

1. 现在操练呼求主名至少20遍,并向主认罪。你若良心里有任何的不平安,就要向主认罪:“主耶稣啊,谢谢你为我流血,赦免我这个罪。”一直认罪,直到良心里有了平安。

2. 向一位福音朋友分享这福音:主耶稣为我们死了,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,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,能使我们的良心满了平安,今日我们尝到了这主的爱、主的恩、主的释放。